广东省教师中小学教师职称要如何评审?
- 时间:
- 2018-11-08 11:51:25
- 作者:
- 娄老师
- 阅读:
- 来源:
- 广东教师资格证报名

一、有哪些人可以进行职称评定?
在广东省公办中小学、公办幼儿园,以及省教育研究院、省教育技术中心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或教研、电化教育工作,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且聘用在相应职称层级的人员。
二、教师职称评审需要哪些条件?
根据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进行综合评价。根据首次任聘的累计时间来计算,申报人学历、资历、业绩等计算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。
三、要怎么推荐评审?
1.各单位应严格按照《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》规定的程序,在相应教师岗位的空缺数内,向评委会推荐符合条件的申报人选。
2.评委会依据相关评审规定进行评审工作,评审完毕后会进行公示和告知。
四、职称评审注意事项
1.不得伪造学历、资历,剽窃、侵占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,一经查实,不受理评审。
2.申报人员要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网进行网上申报,待网上审核通过后,方可现场提交纸质材料。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6日。
3.申报人要按照“在职在岗”要求,申报相应的系列和专业。具有博士学位直接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的人员,应具备相应专业高级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要求
4.对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的人员,评委会将按单位组织说课评课或讲课评课考核,并将在专业(学科)组评审时组织面试答辩
五、职称评审是怎么收费的?
申报评审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每人720元(含答辩费140元),申报评审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每人450元,申报评审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下职称每人280元。
六、材料送达地点与时间
各单位务必于11月3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统一集中报送广东省教育研究院办公室404室(地址: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14号,联系电话:83199808),逾期不予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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